为进一步巩固和深化“禁酒驾”工作成果,推进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严管措施,预防春运期间涉酒交通事故发生,保障春运交通安全,交警大队从1月30日起至3月10日,开展了为期40天的涉酒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。
此次行动成立了由局党委委员、交警大队长康建方任组长的涉酒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,主要采用去年酒后驾驶专项整治工作中积累的经验,本着“统一行动和日常严管”相结合的原则,对涉酒场所周边道路、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突出的道路和重点时间开展集中设卡整治。目标是通过整治大造声势,对“酒后驾驶”交通违法行为形成“围剿”的态势,达到劝导一批、严查一批、震慑一批酒后驾驶交通违法人员,遏制春运期间酒后驾驶多发的现象,确保春运期间涉酒交通事故低于去年。
为确保实效,交警大队还明确了每周开展一次统一行动,各中队每天安排一组警力开展专项整治,实行异地执法,并专门成立了办案小组,建立了日常办案小组备勤制度,对查获的醉酒驾驶违法行为无疑义的行为人实行即时拘留,对有疑义的行为人及时带至医院抽取血样,进行检测。在加强宣传,形成严管氛围的基础上,严格实行“四个一律”处罚标准,坚持“零容忍”,决不允许“开口子”,决不允许“下不为例”,不擅自降格处理,杜绝在整治行动中出现“开后门”、办人情案等行为。